銷售假藥罪立案細則有哪些標準

2023-06-22 10:20:53 來源:找法網

一、銷售假藥罪立案細則有哪些標準


(相關資料圖)

銷售假藥罪立案細則有以下標準:

1.含有超標準的有毒有害物質的;

2.不含所標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貽誤診治的;

3.標明的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范圍,可能造成貽誤診治的;

4.缺乏所標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5.其他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情形。

二、銷售假藥罪的量刑標準

找法網提醒您,銷售假藥罪的量刑標準為:

1.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2.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

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藥品使用單位的人員明知是假藥而提供給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三、銷售假藥罪的構成要件

1.犯罪主體為個人和單位,表現為假藥的生產者和銷售者兩類人;

2.犯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一般是出于營利的目的;

3.犯罪侵犯的客體是復雜客體,既侵犯了國家對藥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數人的身體健康權利;

4.犯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生產者、銷售者違反國家的藥品管理法律、法規,生產、銷售假藥。

標簽:

上一篇:【天天新要聞】粵港澳大灣區車展新能源車盤點,騰勢N7、小鵬G6等
下一篇:最后一頁
概念
平臺
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