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熱議:交通運輸部延續國內水路運輸有關政策

2023-06-28 09:24:26 來源:中國水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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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通運輸部組織對四個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文件進行了研究評估,印發《關于延續國內水路運輸有關政策的公告》(簡稱《公告》),將相關政策予以延續。

2018年,交通運輸部印發《關于加強國(境)外進口船舶和中國籍國際航行船舶從事國內水路運輸管理的公告》,該文件明確,自2018年9月1日起,申請從事國內水路運輸的進口船舶和中國籍國際航行船舶其柴油機氮氧化物排放量應滿足國際海事組織MARPOL公約規定的TireⅡ排放限值要求。經評估,政策實施以來,對防止國內航運企業從境外進口老舊船舶,增加安全隱患,降低環保水平發揮了重要作用,政策執行效果好,適應落實“雙碳”戰略要求,《公告》明確對政策進行了延續。

2018年,交通運輸部依據有關法規先后印發了《關于加強沿海省際散裝液體危險貨物船舶運輸市場宏觀調控的公告》和《關于印發<沿海省際散裝液體危險貨物船舶運輸市場運力調控綜合評審辦法>的通知》,明確了新增國內沿海省際散裝液體危險貨物船舶運力實施調控,即除“退一進一”“退多進一”方式將現有船舶運力退出市場更新外,新增運力采取綜合評審的方式選擇,并對綜合評審的程序、評分標準等做出了具體規定。經評估,在該宏觀調控政策引導下,相關航運企業加快運力更新,運力有序增長,維持了供需動態基本平衡,促進了行業高質量發展。從保障安全、促進綠色發展出發,《公告》明確相關政策繼續延續實施。

2014年,交通運輸部出臺《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時提高了航運企業自有船舶運力規模要求,同時考慮到行業發展實際,2017年交通運輸部印發的《關于國內水路運輸企業自有船舶運力達標問題的通知》,按照“老人老政策、新人新政策”的原則,對現行《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施行前(即2014年3月1日前)批準設立的普通貨船運輸企業,明確自有船舶運力標準按原規定執行;對于安全要求較高的客船和危險品船運輸企業,明確自有船舶運力標準按新規定執行并設置了過渡期;同時對個別小眾細分市場自有船舶運力標準做出了補充明確。為保持國內水路運輸市場穩定有序發展,除已按期順利完成的部分過渡性政策外,《公告》對其余政策繼續延續,引導行業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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