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夫妻結婚7年后,公婆起訴要求拿回婚房!

2023-08-09 09:59:33 來源:騰訊網

近日,上海廣播電視臺《案件聚焦》欄目微信公眾號公布了這樣一則案例:上海一對老夫妻將自己的兒子、兒媳以及才2歲多的孫女告上法庭,要求他們搬離自己名下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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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里不少網友會納悶:究竟是什么原因讓兩位老人把自己的親兒子和兒媳趕走?

“婚房”之爭

在法庭上,兒子顧先生和兒媳王女士也倍感委屈。

顧先生表示:“當初結婚的時候買不起房,我想要把家里的房子賣掉,置換成條件好一點的房子,可老人沒同意,說是自己名下的房子,可以給我們當婚房住。那他們為什么不在七年前,這套婚房裝修的時候就提出這套房子被占用?”

兒媳王女士則說,老人當時告訴他們可以一直住下去,最多就是老人去世后,分一點給顧先生的姐姐——也就是老人家的女兒顧女士就行。

王女士接受采訪時表示,自己在婚前就有一套房子,認為男女雙方結婚就應當男方家里有房子才行,哪怕是在農村,也得借錢蓋個房子,不然自己就不會結這個婚,“誰家沒有房子,難道去住雞舍嗎?沒有房子那嫁給他干什么呢?”

雙方各執一詞

那么,究竟是發生了什么事情,讓老人家和親兒子、兒媳,鬧上法庭呢?

兒媳王女士有自己的不滿。她表示,當時她和顧先生結婚時,不僅沒有彩禮,連酒席錢也是小夫妻自己出的,老人也沒給多少錢買首飾。

兒子顧先生也有怨言,自己與王女士的女兒當時因為是早產兒進入了ICU重癥監控室,老人在照顧王女士坐月子時,王女士因為產后情緒不好,老人便覺得王女士是在給自己臉色看。

可是,以上這些在老人處卻是另一套說辭——老人聘請的代理律師表示,其實老人和兒子兒媳原本關系不錯,兒媳坐月子時,老人每天都坐公交趕過去照顧。

真正讓他們搬走的原因,其實是因為老夫妻出了首付錢,給顧先生和王女士買好了經適房。如今,經適房已經裝修好,一直跟自己女兒住在一起的老人家,想要住回自己的房子。

另外,顧先生和王女士自己也另購買了一套房子,他們小兩口名下已經有兩套房。老人一方的觀點是,兒子兒媳名下已經有兩套房,就不應該再霸占他們名下的房子了。

但兒媳王女士堅持認為,愛情是一回事,按照習俗,結婚的新房就是他們的。王女士還表示,當時老人承諾給住的房子,現在又不讓住了,覺得自己上當受騙了。

采訪的記者聽到這里,提出了疑問:“如果王女士愛顧先生的話,完全可以住在王女士的房子里,或者為什么不打算在婚后再存錢買房子?”

王女士聽到這里馬上表示:“你作為記者,沒辦法聊下去了。我現在已經非常氣憤了,我已經被騙了!我碰到了一家子的無賴!你跟我說愛情?拜托,那是小說里面的!”

法官:不認同這樣的價值觀

隨后,王女士向負責本案的靜安區人民法院法官吳瑛表示,如果當初自己能夠防到這一手的話,就會要求在房產證上加自己的名字,或者是賣掉房子重新買一套。

對此,吳瑛法官直截了當地提出,這樣的價值觀和價值取向,作為承辦法官自己并不認同。

對此,王女士則表示:“對,法官您是不認同,但這個社會上就是這樣。”

法官再次告訴王女士,應當要依靠自己的能力,獨立自主地生活。

其實這就是一樁簡單的家務事,但卻鬧上了法庭。案件在法理上的認定也很簡單,案涉房產既然是登記在老人的名下,那么老人自然有完全、完整的支配權。

最終,經過法庭的調解,夫妻二人同意在限期內搬離現在的住所。

對于此案,網友吵翻

有網友表示:房子本就屬于父母,他們要回是天經地義的。

也有人覺得:當初老人答應了又反悔,這就是欺騙。

來源:廣州普法

編輯:常躍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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